各单位:
为规范办公用房使用,进一步落实《江苏理工学院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江理工资〔2019〕105 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各单位的办公用房违规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与整改核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整改对象和时间安排
(一)本单位行政人员。
(二)2021年1月20至3月3日止。
二、自查整改内容及任务
自查整改本单位办公用房违规超标准占用等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超面积标准配置办公室;
(二)一人多处占用办公室,功能用房由个人单独使用;
(三)退休、离职人员占用原单位用房;
(四)出租、出借及其他不规范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限时自查本单位各级行政人员办公室使用情况,特别是处级领导干部要对照标准带头整改,起到以上促下的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本单位行政人员办公用房规范。
(二)各单位不得以方便工作为由,通过建造隔断等降低房屋利用率、增加经济成本的方式追求“达标”。对于超面积的办公室应采取调换或多人合并办公的方式整改,严禁“加桌子不加人”虚设多人共用办公室的现象。
(三)各单位完成自查后,应将自查情况和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须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3日下午5:00前报资产管理科,资产管理处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抽查核实。
联系人:韩晖;联系电话:86953154。
资产管理处
2021年1月19日